近日,國家文物局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自然資源部、水利部、重慶市政府、湖北省政府聯合印發《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》。
近日,國家文物局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自然資源部、水利部、重慶市政府、湖北省政府聯合印發《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》。
規劃提出,創新三峽文物展示利用。鼓勵因地制宜將不可移動文物辟為社區服務、文化展示、公益辦公、經營服務等設施或場所,或開辟專門的開放區域,明確開放時段,向公眾開放。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建筑本體保護修繕、歷史風貌維護、旅游文創開發、文化傳承發展等保護利用全過程。根據保護需要采用限時限流、定制服務等規范引導石窟寺參觀活動。推動工業遺產與城市微更新結合,融入社區文化景觀。打造高質量研學游產品和三峽文物考古研學游品牌,充分利用文物建筑、博物館、考古遺址公園、考古工地等建設研學實踐活動基地,開展三峽考古和博物館研學游等活動。